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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山东出台行政许可地方标准 全面推进“阳光审批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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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人民网-山东频道   2018/1/19 13:30:23

人民网济南1月19日电(宋翠)在18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,山东省质监局发布了《政务服务工作规范第1部分:行政许可》地方标准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,这是山东推进放管服改革重要内容之一。

山东省编办副主任、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书伟表示, 针对各地行政许可不统一、不平衡问题,2017年上半年,山东省编办会同省标准化院,成立标准起草组,研究起草了《标准》。经在省质监局、济南市质监局和枣庄市及台儿庄区、滕州市的部分部门对标准内容进行试点验证,12月,按程序通过地方标准审查会审查。

《标准》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、流程、服务、场所建设与管理、监督检查评价五个方面对山东各级实施行政许可提出了规范化要求。

《标准》率先提出“四级六同”的要求。在全国各地地方标准中,首次提出“四级六同”要求,规定全省范围内同一(同类)行政许可事项名称、编码、类型、设定依据、申请材料、法定时限在纵向不同层级、横向不同区域间保持相对统一,为解决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办理的材料、流程、结果不尽一致等问题提供保障。

《标准》还充分体现“互联网+”的要求。明确要通过网上平台,推动简化环节、减少繁琐、压缩时限。比如,《标准》明确规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通过政务服务网、政务服务大厅(窗口)等途径为企业群众提供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服务,并且基本流程和办理结果也要保持一致;同时对网上受理申请、网上咨询等反馈提出了具体要求。

三是统一规范各类服务模式。对行政审批一窗受理、联审联办、全链条办理、一网办理等不同服务模式做出界定,将优化服务的有关要求从政策文件的一般性要求固化为地方标准,优化审批流程,提高审批效率,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。

“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,是解决人民群众反映“审批难”、约束自由裁量权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、提高审批效率的重要措施。”山东省质监局副巡视员郭大雷在会上介绍说,《标准》具有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、行政许可流程标准化、行政许可服务标准化、网上实体大厅一体化服务四大特点。

着眼于公开透明,《标准》逐项明确行政许可的事项名称、设定依据、实施机关、申请材料、审批时限等,实现了清单式管理,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;针对受理、审查、决定等行政许可的主要环节,《标准》分别提出标准流程要求,通过标准流程的简化优化提高审批效率。同时,重点建立信息公开、顶岗补位、服务承诺、责任追究、咨询服务、网上服务等规范标准,促进“阳光审批”,提升服务水平。依据此标准,各地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可以对照制定各自服务规范,全面提升服务水平。《标准》同时对线上审批提出标准要求,通过统一标准,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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